一、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全面主持本学院教学、科研、训练和行政等各项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好本学院教师业务考核,职称评定及干部的使用和奖惩工作。
三、领导组织本学院的教学训练改革,专业发展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与竞赛等工作。
四、召开学院党政会议,讨论和研究本学院的发展思路,学科建设和专业定位,及学院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本学院固有资产管理,经费管理,目标管理的执行等工作。
六、督促分管工作的副院长做好本职工作,配合学院党委做好教职工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七、负责本学院于学校其他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工作。
八、负责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