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 号)和《江苏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陕政办函〔2022〕80 号)文件要求,我校决定开展 2023 年度江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全文转发(附件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择优推荐,并及时报送相关申报材料。
一、建设要求
(一)建设周期。项目建设期为 1 年,结题前课程须在公开课程平台上线。
(二)建设经费。按照先建设后认定的原则,由学校自筹经
费进行建设。
(三)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须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教学服务,及时对课程内容进行更新和完善。鼓励跨校组建课程团队共同申报。
(四)教学设计。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以新思维、
新方法和新手段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利用新型教学手段和信息技术对课程教学方法进行优化设计与实施。
(五)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导向正确,无危害国家安全、涉
密及其它不适宜网络传播的内容,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能够反映创新创业最新发展动态和成果。
(六)组织保障。各校负责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
实施等管理工作。省教育厅组织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二、申报材料
2023年江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
(一)校内评审
1.申报课程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word)纸质版一式1份;
2.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 word、pdf)纸质版一式1份。
(二)省级推荐
校内组织初审,择优报送省教育厅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教育厅公示、审定后予以公布。
三、申报时间及安排
请各部门务必于2023年10月18日中午12:00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立项申报纸质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监控科(行政楼327),电子版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邮箱。
附件:
1.《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江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办[2023]33号)
2.申报课程汇总表
3. 立项建设申报书
M88 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