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广播站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广大听众办出更多更好的节目,特制定以下章程。
一、所有人必须遵守时间,节目开始前十分钟相关人员必须到位。节目结束时间不到,任何人不得擅自结束节目,离开广播室。
二、任何人在非节目时间不得开启功放播放任何内容,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在节目中发表任何侮辱、诋毁、攻击、挑衅、煸动及反科学、反社会等的非法言论。有以上行为者将被除名。
三、广播前必须充分准备,播音中出现大于10秒的空白即视为播音事故,多次出现者将被除名。
四、有事有病提前一天请假,并自己联系好替补人员,不接受节目当天相关人员的请假。不得无故自行换班。
五、爱护设备,细心操作。设备损坏要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六、离开广播室时必须切断总电源,关好门,防火防盗。
党委宣传部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