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新媒体编辑部工作,维护党委宣传部新媒体编辑部正常运作,保障各成员的日常工作,特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M88党委宣传部新媒体编辑部下辖的六个工作室(官方微信、微博、头条号、抖音、记者站及后期制作)的一切成员。
第三条:编辑部要坚持社会主义办理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国家及我校的大政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优秀的传统文化和社会先进文化。不得传播淫秽色情、反党、反社会言论。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新媒体管理和运营水平。
第四条:各成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听从党委宣传部新媒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工作安排,遵守新媒体编辑部的管理制度,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努力学习新媒体运营工作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条:各成员要积极参与中心的各项活动,明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并且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党委(学校)下发的任务。每次例会指派或自选的主题,各工作室主编须及时、准确的通知部员。并督促本工作室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传任务。
第六条:新媒体平台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第七条:各工作室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信息素材采集人员,负责新媒体内容搜集、整理、采集、上传、发布以及后期的监督和互动工作。
第八条:新媒体编辑部发布信息范围包括:
1、经编辑部总编在选题大会中确定、批准的信息;
2、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
第九条:各成员发布信息要确保准时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文字表达清晰,信息发布要丰富多彩,做到图文并茂。
第十条:各成员发布内容要保证其信息的真实性,确认素材来源的可靠性,严格履行“先审后发”的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信息。
第十一条:各成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改变自己工作时间、工作量(前提:各工作室主编知晓其情况并且情况属实。)
第十二条:各成员请假须严格履行正式请假手续(详情请遵照请假规定)。
第十三条:各成员应按时参加例会、值班及业务培训,不得无故早退、晚到、缺席,如有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请提前一天说明情况并向新媒体编辑部总编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四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各工作室应在年末按照要求提交审查报告或年末工作总结报告。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M88党委宣传部新媒体编辑部所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各成员遵守。
2018年11月10日
新媒体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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