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优秀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职务的,需经学院党委宣传(统战)部与党委组织部协商确定人选,并经院党委会同意后报送上级统战部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过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履行参政议政权利。
二、学院党委在干部任用上应注重把高学历、高职称、年轻有为的党外管理型人才选拔到各部门领导岗位上,以便他们直接参与学院的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做出积极贡献。
三、党委宣传(统战)部鼓励和组织党外人士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丰富参政议政内容,提高了参政议政的水平,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党委宣传(统战)部通过邀请党外人士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召开统战工作座谈会等形式积极创造条件调动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广开言路,各抒己见,献计献策,推动学院各方面工作深入开展。
党委统战部
二0一六年三月
上一条: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例会制度
下一条:统战工作例会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