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主要精神
(一)大会概况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胜利召开,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对开好这次大会非常重视。会议开幕之前,中共中央召开了“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就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以及如何开好“两会”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开好这次大会,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的职权,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完成好大会的各项任务,将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共10项:即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中央预算;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分别到各代表团参加审议活动。大会秘书处还分别安排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到各代表团听取意见,介绍情况,回答询问。
(二)大会主要精神
1.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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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5日
上午,温家宝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共分三部分:一是2011年工作回顾;二是2012年工作总体部署;三是2012年主要任务。
温总理说,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心同德,团结奋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47.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2%;公共财政收入10.37万亿元,增长24.8%;粮食产量1.14万亿斤,再创历史新高;城镇新增就业1221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4%和11.4%。我们巩固和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温总理着重从五个方面总结了2011年的工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遏制物价过快上涨,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产业的竞争力;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对政府工作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温总理坦言:节能减排、物价调控目标没有完成;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等方面问题还很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廉政建设亟需加强。
2012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温总理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略微调低,主要是要与“十二五”规划目标逐步衔接,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以利于实现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综合考虑了输入性通胀因素、要素成本上升影响以及居民承受能力,也为价格改革预留一定空间。
温总理在报告中部署了2012年的“九大任务”,具体包括:一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三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四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五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六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七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八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九是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温总理强调,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坚持突出主题、贯穿主线、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
代表们认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求真务实,是一个高举旗帜、科学谋划,凝聚力量、催人奋进的施政纲领。报告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的主题,突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部署工作积极稳妥、针对性强,完全符合实际,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表示赞成这个报告。代表们结合审议,对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赞同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总体思路和要做好的各方面工作,认为这些目标、任务和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同时,针对报告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共修改19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9处。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分别向大会提交了计划和预算的书面报告。代表们一致表示同意这两个报告。
2.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刑事诉讼法修改16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的需要,有必要对刑事诉讼法予以修改完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有20个亮点:⑴尊重和保障人权。⑵补充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不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⑶明确规定证人强制出庭制度,多项措施加大证人保护力度。⑷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辩护人。⑸充分吸收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律师会见阅卷程序。⑹扩大刑诉中法援的适用范围,进一步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⑺适当调整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繁简分流。⑻刑侦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但应当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⑼强化对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⑽明确二审应开庭审理的范围,对发回重审作出限制性规定。⑾复核死刑案件可讯问被告人,复核结果应通报最高检察院。⑿进一步细化逮捕的法定条件,检察院审查时可讯问嫌疑人。⒀单独规定监视居住适用条件,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⒁审理未成年人案有专门程序,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⒂特定范围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⒃严打腐败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缉一年可以没收违法所得。⒄对暴力精神病人可强制医疗,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⒅逮捕后除了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⒆补充完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进一步保障被害人合法权利。⒇五个方面完善审判监督程序,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到2013年3月任期届满,届满之前需选举产生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选举。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以按人口数分配为主。在不超过3000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8名,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其他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这一规定保障了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各省区市不论人口多少,都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为保证各少数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名额,决定明确规定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此外,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归侨应选代表名额,决定都作出了与十一届相同的明确规定。对妇女代表则规定:“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高于上届。”
代表在审议中一致认为,刑事诉讼法这一次修改,顺应了时代潮流,顺应了国情民意,体现了新形势下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新要求,有助于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特别是新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是刑事诉讼法落实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彰显了我国立法与司法全新的理念,体现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贯彻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有利于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致表示赞同。大会还审议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两个办法。
3.关于人大常委会和“两高”报告
3
月9日
下午,吴邦国委员长向大会报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指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2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14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4件,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4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5件,还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更加注重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更加注重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紧紧围绕推动“十二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同外国议会和多边议会组织的友好往来,为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维护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证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代表们在审议中认为,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对外交往、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客观地展现了新形势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新思路、新作风、新发展、新成效。是一个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都很强的报告,是一个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报告。
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代表们坚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新步伐,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取得新成效,在代表服务、对外交往、自身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代表们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表示赞成,对其工作表示满意。认为“两高”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文风朴实。代表们一致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攻方向,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理念,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促进了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主要精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3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两千多名委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委员共商国是。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商议政,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会议听取并赞同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查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听取并批准贾庆林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并批准林文漪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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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3日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对2011年工作从七个方面进行了总结:①强化思想理论建设,切实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②紧扣主题主线协商议政,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③围绕文化建设献计出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改革发展;④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独特优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⑤广泛凝心聚力,加强同港澳、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联谊;⑥扩大国际交流合作,积极营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⑦坚持强基固本,切实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对2012年工作从六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开拓奋进,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胜利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为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政协事业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会议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人民政协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地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议强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之基、团结奋斗之本。人民政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始终做到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会议指出,做好今年经济工作,必须按照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突出主题、贯穿主线、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要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防范经济运行中的风险放在宏观调控的重要位置,准确把握宏观调控的力度、节奏、重点,统筹处理速度、结构、物价关系,防止经济增速过快下滑和物价反弹;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着力扩大消费需求,鼓励民间投资,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发展,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强农富农惠农政策力度,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大力发展壮大实体经济,落实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普及科学知识,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继续全面推进财税金融和行政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实质性突破,着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人民政协要紧紧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开放中的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各项政策的落实。
会议认为,胡锦涛总书记在与医药卫生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座谈时所作的重要讲话,对于做好新形势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委员们强调,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的事业就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资源向中西部、农村、边远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发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切实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加大食品、药品和生产安全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中共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大力支持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为文化改革发展办实事、办好事。广大政协委员要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做好宣传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充分发挥港澳委员在港澳和内地经济、政治、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扩大同港澳社会团体和代表人士的联系,不断发展和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进一步扩大同台湾岛内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和基层民众的交往,不断夯实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民意基础。加强与海外侨胞、归侨侨眷的联系交往,更好地发挥他们在扩大对外友好交往、促进祖国和平统一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会议指出,人民政协是增进我国和世界各国人民理解与合作的重要桥梁。要紧紧围绕国家总体外交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积极开展多层次对外友好交往,拓展公共外交,扩大国际社会对华友好的民意基础,为我国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会议强调,今年是本届政协任期的最后一年,要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面总结各级政协创造的成功经验,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不断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大对人民政协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力度,为人民政协事业长远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理论支撑。以改革创新精神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
会议号召,人民政协的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开拓前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温家宝总理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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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0日
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与我省代表一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到会听取审议意见。我省代表团团长赵乐际主持。副团长赵正永等代表发言。
温家宝认真听取发言,不时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现场气氛热烈。温家宝表示完全赞同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说,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温家宝指出,过去一年,江苏全省上下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主要经济指标位居西部前列,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成绩来之不易。这与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努力是分不开的。当前,江苏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走在上升通道。要充分发挥文化传统、能源资源、科技教育的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在西部大开发中有更大作为。
温家宝强调,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世界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孕育着新突破,必须牢牢抓住这个机遇。南京、宝鸡、杨凌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航空航天、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等领域有良好基础,有的在国际国内达到领先水平。江苏的高等院校数量较多、学科专业齐全、教师素质较高。要敢于先行先试,推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结合、科研机构与企业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军工与民用科技资源结合,努力把江苏建成西部地区的创新高地。
赵乐际在主持会议时说,温总理的重要讲话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饱含对江苏人民的深情,对我们推动科学发展、富裕三秦百姓、建设西部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要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紧扣主题主线,自觉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紧密结合,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要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机遇,围绕经济综合实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生态环境保护上台阶目标,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深入实施科教强省、人才强省战略,在构建江苏特色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西部创新高地上下功夫,确保江苏与全国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赵正永在发言时说,温总理对江苏十分关心,近年来多次前来视察指导,这次又参加江苏团讨论,使我们倍受鼓舞。本届政府的工作成效显著、亮点纷呈,进一步增强了全国人民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力量。政府工作报告有三个特点,一是稳中求进理念好,必将促进我国经济更好更稳发展;二是民生改善措施实,全国人民的民生状况一定会有更大改善;三是推进改革力度大,特别是理顺五个关系的论述十分深刻。我们赞成这个报告,一定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