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北京12月3日讯 记者王开广
新闻作品版权是媒体的核心资产,然而现实中,这一“核心资产”却面临着尴尬境遇:新闻作品版权授权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各种侵犯新闻作品版权行为层出不穷并已成顽疾,侵犯新闻作品版权的现象几乎每天都在互联网上发生。
为推动解决上述问题,今天上午,由新华社、国家版权局指导,中国版权协会、新华社新闻研究所主办的“第八届版权年会——保护新闻作品版权论坛”在京举行。
与会代表指出,法律是保护新闻作品版权最有力的武器,当务之急,应依法加强对新闻作品版权的保护力度,加快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联动的维权机制,共同打击侵权行动。
新华社社长蔡名照指出,虽然我国版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现实仍不尽如人意。“各种侵犯新闻作品版权行为层出不穷,从私自转载转引、不署作品来源,到对原文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等,这些问题已成顽疾。随着现代信息传播技术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数字化作品的复制和传播越来越便捷,侵犯新闻作品版权的现象几乎每天都在互联网上发生。”他说。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介绍,在传统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好的情况下,互联网的出现又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大量转载是没有经过授权和许可。
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张宁披露,在中央电视台里各类节目中,新闻节目占据最重要的地位,新闻节目也是被侵权最为突出的节目,侵权形势十分严峻。据不完全统计,中央电视台被侵权最为严重的前5名节目当中,其中有4档就是新闻节目,仅《新闻直播间》2014年的盗用链接总数就接近4万条。
蔡名照说,保护新闻作品版权是一项涉及多方的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由于多方面原因,新闻作品版权的维权成本较高,跟踪打击侵权行为的技术手段还不够完善,新闻作品版权授权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