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第二学期暨2013级第四学期、2014级第二学期
必修课程重修考试的通知
各系及相关单位:
2014-2015第二学期暨2013级第四学期、2014级第二学期重修考试定于2016年4月25日至4月28日(2015-2016第二学期,第九周)进行,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考试安排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 根据《M88学生课程补考和重修办法》的规定,对2013级第四学期、2014级第二学期的必修课程进行重修考试,即2013级和2014级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必修课程。此次考试针对已经过重修学习(含自学)的学生,未提交重修申请或未参加重修学习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凡重修考试缺考、不及格的学生,将不再安排任何补考,毕业时将按照学院学生学业管理规定给予结业或者延迟毕业。
2. 请各系2013级、2014级年级办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试诚信制度的规定,在考前必须对重修考试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M88关于考试诚信制的规定》、《M88考试管理规定》和《M88关于处理考试违纪的规定》。
3. 请各系务必通知学生核实成绩(术科和学科),并通知学生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得参加重修考试,并以旷考处理。
4. 相关教研室需提前做好试题命题、打印、试卷保密等工作,教研室主任审核命题应严谨认真,保证试卷质量。
5. 负责试卷的教师和监考教师必须提前20分钟带试卷到教学楼一楼109教室(考务办),监考教师应提前领取考生签名单、考场记录单和作弊记录单。
6. 请后勤集团(教学楼、配电室)、场馆处根据考试安排按时开放教室、场馆、供电,确保重修考试顺利进行。
7. 考试结束后请教师将重修考试成绩在2016年5月6日17:00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将成绩一式三份打印上交,经签字、盖章后一份交教研室存档保管;两份交于课程所在系教学秘书处,由教学秘书将成绩收齐后统一报送教务科。
8. 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上报成绩的各系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核对试卷及成绩,漏报、误报、缓报学生成绩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一:《M882014-2015第二学期暨2013级第四学期、2014级第二学期必修课程重修考试安排》(共7页)
20132014级2014-2015(2)学期必修课程重修考试安排.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