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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 17:15作者: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2023年劳动节前后调休安排,4月23日和5月6日正常上课,具体事宜如下:
1. 4月23日(星期日)按5月2日(教学周第10周星期二)课表执行,涉及到第10周新开课程的情况,注意提前通知师生,做好相关教学工作。
2. 5月6日(星期六)按5月3日(教学周第10周星期三)课表执行。
3. 高水平运动员补课课程,按原课表排定的时间正常进行。
4.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教师、学生按此安排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和2021年度校级一流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M88第47届田径运动会期间调整本科课程和考试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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